沿着问题,慢慢探究
第十六章 乐:统观整体,形成共同之我
乐怎样将不同成员统观为一个整体,使代表者承担普遍的共同责任。
不分彼此的一种含义
共同体的成员各有位置,仍需要能够体会共同归属。说“这是我们的家”“这是我们共同承担的事情”,就是在分别的成员之间形成一个可以共同把握的整体。
本书将乐的这一作用称为对象化的统观:把整体看作一个整体,暂不逐项分别彼此。这里的一体涉及共同归属与责任,并不要求每个人的经历、能力和职责完全相同。
《乐记》“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”提供了重要入口。乐使人能够共同感通,礼使人能够分别所宜。我们可以在同一个共同体中先把握其和,再展开其别,或由具体的别重新理解何以能和。
乐由中出
“乐由中出”牵涉内在感动与表达。本书借这条线索理解从主体的整体体悟出发,形成可以共同感受和回应的关系。它与乾、乐、自相联:主体由自身出发,却能够把所代表的整体纳入“我”。
作为整体代表者,“所有成员都是我”表示责任范围的扩大。处境不熟悉者、尚未认可者、新进入者,也不能只因不属于自己的亲友圈便被排除在关心之外。整体之我,要求代表者把他们的经验纳入理解。
这与归纳相接。共同体不是代表者第一次认识到的那几个人;新的成员和新的情形会进入。乐的整体体悟如果能够更新,才可能使共同之我持续涵盖其成员。
和应怎样实际发生
音乐中的共同节律,可以使不同声音共同进入一项活动;人事中的和应,则需要行动、信任、认可和实际遭遇。只宣布“我们是一体”,并不能代替这些环节。
本书强调居本者的率先承担。示范、照顾、使不同成员各得其所,给和应以实际根据。成员的回应也使代表者知道,自己的整体理解是否足够,是否有人在共同之名下受到忽略。
因此,和应具有双向关系。施发的一端不能只凭自己的意愿宣称已经和,承接的一端也通过具体回应参与整体的形成。它们在各自位置中共同使关系成立。
乐与礼的互相进入
乐的统观需要礼的展开。代表者要对全部成员负责,就必须知道各成员处境和职责的差异;礼的分别也需要乐的整体,否则职位与分际会成为彼此隔绝的格子。
“大乐必易,大礼必简”与《系辞》易简的对应,会在完整案例中细读。此处先把握两种观看:以乐统观共同之我,以礼展开内部关系。它们不是两种永远不同的人,而是同一主体在不同层级和事务中的能力。
什么时候不分彼此,什么时候划清界限,由所谈的整体、位置和具体责任决定。乐使我们不只看见自己的那一份,礼使我们知道怎样承担自己的那一份。两者共同使保合成为可实行的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