沿着问题,慢慢探究

第二十章 命与志:承受与发出的关联

主体怎样承受所来自的要求,又在自己的范围中发出旨向与行动。

一个行动有来路也有去处

人处在关系中行动,既有自己所发的旨向,也有自己所承的条件。命与志,可以帮助我们分别看见这两个方面。

在本书的工作读法中,命着重所受的位置、期待或要求,志着重主体所发的指向。具体经文中,命与志有各自的义项,不能仅凭一组箭头就替代训释;结构语言使我们先问清谁对谁,然后再检查哪种词义合适。

一个整体向成员提出任务,成员从承受端理解所受之命;一个主体将自己的旨向投向所及者,则从施发端理解其志。若还有承诺、反馈和认可,就需要加入其他箭头。

同一关系的两端与不同关系

有时,命与志能够作为同一关系从两端所见的表达:一端的指望,在另一端成为所受的期待。两者相互成立,使我们不能只写有发而无受,或有受而无所受。

有时,它们表示不同作用。所受的命与自己的志向可能一致,也可能出现张力;主体的回应还可能形成新的方向。因此,每个案例需要说明是否正在谈同一箭头,还是数根相关箭头。

这一区分保存了行动者的具体性。承受者可以理解、实行、反馈或拒绝;施发者也需要根据回应修正所发。关系能够成立,要求两端都有可以交代的内容。

所受之命与个人私欲

所承的整体为行动提供根据,也会限制个人的旨向。一个居本者不能只因自己能够发出命令,就把个人愿望当作共同体的全部要求;一个居末者也需要辨认,自己所承的是正当关系,还是占位者一时的私欲。

因此,知本是命志之间的重要步骤。所谈的本在哪个层级,由何种关系成立,能否使所及者各得其所,都决定一项旨向如何进入实行。

把这一点用于继任,便能理解候继任者与已居位者的差别。候继任者可以修德、和众、形成志向,但当前分际仍然存在;居位之后,所发之志需要承担整个代表范围,不能只延续旧有小圈子的愿望。

怎样画出命志关系

先列出角色,再写明所受的条件和所发的行动。每根箭头标注是期待、授权、实行、承诺或反馈。接着检查箭头怎样复合,哪一条关系使另一条成为可能。

这张图也应当说明主体的双重位置。对下有所发,对上有所承;在某个行动中为源头,在另一关系中为成员。命与志由此接到自与己、天与地以及干支本末。

本书不把这组词固定为永远向上或永远向下的标记。方向取决于所谈作用和观看位置。恢复具体关系,才能使古文中浓缩的表达重新具有可把握的结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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